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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加快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日   来源:经济日报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的要求,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部署,继续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扎实推进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建设,逐步使我国煤炭工业走上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十一五”时期,煤炭工业的发展目标是: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小型煤矿调整和改造取得明显进展;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若干个亿吨级产能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基本形成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洁净煤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全面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资源取得明显进展;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炭工业管理体制和煤炭法律法规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一五”期间,煤炭工业的发展方针是:以煤炭整合、有序开发为重点,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合理布局、安全生产,改小建大、优化结构,依靠科技、促进升级,深度加工、加快转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按照上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炭工业发展要着重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煤炭资源开发规划和管理。要搞好统筹规划,依法科学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加强煤炭资源勘探,提高地质勘探精度,增强煤炭资源保障能力。完善资源管理和生产开发制度,改进管理方式,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要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进一步整顿资源开发秩序,严禁擅自开办煤矿、私挖乱采,实现合理有序开发。

    (二)调整和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到2010年,神东、陕北、晋中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要达到21.5亿吨,其中大型煤矿产量占60%,中型煤矿产量占20%;在大型煤炭基地内,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原则推动资源整合,推进大型煤炭企业整合重组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产权连接、产业融合、产业集群;优先建设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矿井,形成稳定可靠的煤炭调出基地、电力供应基地、煤化工基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强化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打破区域界限,发展跨区域集团公司;打破行业界限,发展煤、电、化、路、港、航为一体的跨行业集团公司;打破所有制界限,以产权为纽带,发展各类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集团公司;“十一五”期间,建设5—7个亿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提高煤炭工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型煤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整合、改造条件,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要依法关闭,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对小煤矿的关闭、整合、改造和重组任务。

    (三)提升煤炭科技创新能力和装备技术水平。围绕资源勘探、煤矿生产、煤矿安全、煤炭加工、环境治理、装备研发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提高煤炭科技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合作制造等多种形式,提高煤炭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水平,促进重大装备制造国产化。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大型和特大型矿井原则上一井一面,最多不超过一井两面,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继续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坚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加快煤矿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经营机制。鼓励大型煤炭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形式整合地方、乡镇煤矿,以“资源资产化管理、企业股份制改造,区域集团化重组”的方式,组建区域性、综合性煤炭企业集团。加快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继续推进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完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和办法。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机制。认真抓好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五)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到2010年,地面和井下抽采瓦斯量达到100亿立方米,煤矸石与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75%,矿井水达标排放率100%,大中型煤炭企业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小型煤矿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

    (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放在煤炭工业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发展建立在煤矿安全状况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构建安全生产自我约束长效机制。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落实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煤矿安全的投入,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投入的机制。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加快煤层气开发,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消除煤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和能源安全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寄予厚望。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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