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日前发出《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1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19号—相关股东会议》两份备忘录,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流程予以明确,并进一步规范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有关事项。
18号备忘录适用于与股改有关且激励股份来源于原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该备忘录明确了股权激励计划中股份过户的操作流程、报备资料、收费标准及相关披露要求,同时还规定了股份限售、锁定及解锁的相关事宜。
19号备忘录就目前相关股东会议表决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强调上市公司及其非流通股股东、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相关机构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操纵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备忘录明确了非流通股股东等所持流通股应回避表决的情形,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及代理委托投票、见证律师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格式提出了规范要求。
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收购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内幕交易等现象,深交所日前召集13家近期涉及控股权变更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上市公司控制人变更必修培训会议。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股权收购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其应尽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要求未股改公司尽快完成股改工作,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上市公司必须在年内解决清欠。(记者 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