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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航总局:香港与内地将新增11个通航地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姜雪丽)国家民航总局3日发布消息说,内地与香港之间将新增11个通航地点,从而使内地与香港通航的城市达到56个,覆盖了内地大部分主要城市。

    消息说,民航总局与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日前就内地与香港的航空运输做出了新的安排,进一步开放两地的空运市场。

    新安排增加的11个通航地点是: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各地与香港的具体通航时间有待进一步商定。

    新安排还同时放宽了运力限制。客运方面,有35条航线将在2006年冬季至2007年夏季分阶段取消运力限制,放开班次,机型不限。货运方面,除了北京和上海两个航点之外,其他各航线的运力限制自2007年夏秋季起取消。北京、上海两个航点的运力也将增加。

    此外,新安排还增加了每条航线的承运人数量。自2007年夏秋季开始,每条航线的指定承运人可由目前的各2家航空公司增至各3家或4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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