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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制定新规要求劳动定员定额 遏制超时加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5日   来源:人民日报

    在工厂做工一天要干十几个小时,甚至还没有周末休息。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时,企业主又往往以“要完成订单,我们也没办法”为由,一推了事。为从根本上破解这道难题,福建省日前决定在全省推行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制,采取事先确定工作量、合理确定职工单位劳动报酬等方法,避免超时加班,整个推进工作将持续3—5年。

    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池素良介绍,劳动定员定额是企业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预先规定完成某项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人工耗费及所需要的人员数量。它是企业编制生产、技术、财务、劳动、作业计划,进行经济核算的主要基础;是企业挖掘劳动潜力、合理组织劳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核算劳动者劳动报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福建省社科院专家调查显示,该省私营企业和中小型外资企业,工人超时加班严重,每天工作12—13小时的情况很平常。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去年在福建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时发现,越是在民营企业集中的地方,工人超时加班的现象就越普遍,平均每个月超时加班都在100小时以上。而在赶订单的旺季,绝大多数企业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以上,少数企业甚至更长。超时加班、过度劳累,也导致企业职工频繁“跳槽”、“招工难”等一系列问题。

    按照当前的就业与用工环境,加班难以避免。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从合理确定职工单位劳动报酬入手。为此,福建这项新规的目标是:在全省企业中的重要岗位、稳定性高的工种中,基本实现首先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该省制定的地方标准;之后在5年内,在全省其他一般岗位、不稳定的工种中,也要通过集体协商,明确定员定额的标准。

    围绕这一目标,目前,福建正加紧筹备成立省劳动定员定额协会和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化委员会,这两个组织将负责劳动定员定额有关规章和相关标准制定的组织工作,并参与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草案的审查。为保障这一标准的科学制定,除了着手培养专业队伍外,福建还要求各类企业从现在起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按照产品项目,分工序、工种统计全班组实耗工时,及时、真实地填写当天所消耗的各类工时,为新规推行奠定基础。 (记者赵鹏、市场报记者徐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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