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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规定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不得参加土地招投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7月9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杭州市日前决定,今后凡是涉嫌并查实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设单位,其新开项目不得参与土地招投标、不予报建、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据杭州市政府7日召开的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透露,通过建立预防工程款拖欠机制,杭州市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对项目已建成但尚有工程款拖欠的,一律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提交工程担保的建设工程,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建筑企业必须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相关的账户。

    截至今年6月14日,杭州市2003年以前的拖欠工程款已基本清欠完毕。自2004年以来,杭州共解决614个工程项目的14.51亿元拖欠工程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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