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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能保障市民利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香港8月6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6日表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比其他地方有关的条例更为公平及开明,而且更能保障市民的利益,也更能有效保障社会的治安。而草案最终获得立法会通过,“是社会理性讨论的成果”。

    曾荫权在草案获得通过后接受传媒采访时说,特区政府要保障市民的自由和隐私,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市民的安全及社会治安,两者一定要取得平衡。

    他说,香港是一个法治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条例能够保障市民的利益,而且能更加保障人权。另外,执法人员也接受严格的监察,不会有越权的情况。“我相信这个制度是可以媲美任何地区的有关条例,我们应该放心。”

    曾荫权表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在社会上已辩论了很长时间,特区司法机构也作了很多判断,在立法过程中也参考了法律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并经过立法会有关事务委员会就其政策及原则进行了公开辩论,法案条例委员会更进行了近130个小时的研究,立法会的公开辩论也超过4天,每一条、每一个字都是经过公开研究的成果。

    经过连续5天的审议,香港特区立法会6日凌晨2时许三读通过《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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