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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施“成长计划”培育专业特色强的中小企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4日   来源: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浙江省、市、县三级财政,乃至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全省构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网络,聘请“创业指导师”,免费帮中小企业破解“成长的烦恼”。浙江省首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日前审议通过。

    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目前全省各类中小企业30.31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6%,中小企业创造的税收占全省财政收入近六成,外贸出口占全省七成。调查显示,目前浙江九成以上的中小企业有“危机感”,面临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质量不高等难题。浙江省政府已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培育1万家专业特色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列入“十一五”规划。

    新颁布的《条例》明确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省级财政预算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将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各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扶持初创的小企业和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去年浙江在全国率先试点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将继续深入实施。另外,浙江省内金融机构如向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获得政府给予的风险补偿。今年,浙江全省将拿出共计9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预计可新增小企业贷款180亿元,同时,建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库,帮助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打通直接融资渠道。

    《条例》还规定,禁止任何机关和单位非法增加中小企业负担、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县级以上政府都将建立中小企业负担监测制度,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情况监测督促。(记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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