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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针对中职学校开展全面学籍管理清查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天津8月16日电(记者 张建新)天津市有关部门日前发出通知,天津将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一次全面的学籍管理清查工作。凡是与外省市普通高中合作的中职学校要立即终止合作办学协议。从2008年起,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外省市的毕业生不能参加天津市秋季高考。

    近年来,天津市一些中等职业学校违反规定借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名义,未经批准擅自与外省市的普通高中联合办学,以达到外省市学生参加异地高考的目的。

    为规范中职学校办学招生行为,天津市教委日前召开全市普通中专学校和高职学院中专部院校长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清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天津市,凡是与外省市普通高中合作的中职学校,应立即终止合作办学协议。与外省市普通高中联合办学已取得天津市中职学校学籍(包括2004级、2005级)且不在天津市学习的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今年暑假后应转入到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继续学习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与外省市普通高中联合办学已取得天津市中职学校学籍(包括2004级、2005级)且不愿意转入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将被妥善安排在当地学习,按退学处理。

    天津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作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方案已启动,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因此绝不允许在职业教育联合办学及招生工作中出现有损于天津声誉和形象的事情。

    天津市教委明确,各中职学校在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中,不允许与职业院校以外的任何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更不准通过社会团体或中介(包括个人)进行招生。今后天津市将对中等职业学校与外省市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实行审核备案制度。

    8月底以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学院中专部将开展2004年以来面向外省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自查工作。天津市教委将对此进行抽查,对空挂学籍的外地学生,其学籍予以注销;对严重违规办学招生或学籍工作管理混乱的院校,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停止学校招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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