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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反恐局负责人谈防范控制恐怖主义基本立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6日电(记者魏武、贺占军)在中哈联合举行反恐演习之际,公安部反恐局副局长赵永琛向中外记者介绍了中国防范和控制恐怖主义的基本立场。

    第一,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恐怖主义危害无辜民众的生命和安全。从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国际安全出发,无论恐怖主义以何种方式出现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国际社会都应采取一致的反对立场,绝不姑息。国际社会应采取立法、行政、司法等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打击恐怖主义。

    第二,反恐不能持双重标准。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都是国际社会的公害,所以,任何国家或政党、团体不能基于政治目的或其他目的,在对待恐怖主义问题上搞双重标准。

    第三,反恐应有利于维护人类的和平与安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与繁荣。国际社会为打击恐怖主义所采取的措施、手段和方法,都应有利于维护地区及世界和平的长远利益,有助于缓解和解决国际和地区紧张局势。而不应加剧民族矛盾、宗教仇恨、文明冲突和人民隔阂。反恐应成为不同文明相互交流和借鉴的新契机、对话与融合的新起点、共同进步和繁荣的新动力。

    第四,反恐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反恐行动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国际法准则。应证据确凿,目标明确,避免伤及无辜,不能任意扩大打击范围。国际反恐斗争的胜利有赖于切实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为指导,有赖于国家间的团结与协作。

    第五,反对将恐怖主义问题和特定的宗教或民族相联系。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能通过严厉的反恐手段包括军事打击来解决不同文明的冲突和矛盾。任何将恐怖主义问题和特定的宗教或民族相联系的企图和做法都是不得人心的。各国应加强不同国家、民族间的相互理解与对话,尊重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信仰及其价值取向,而不是加剧不同民族、文明之间的对立。

    第六,反恐要标本兼治。各国应充分运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法律等综合手段加以应对,而不单纯依靠武力来解决恐怖主义问题;应积极致力于解决发展问题,而不是继续扩大贫富差距,从而造成不平等和社会矛盾;只有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真正实现共赢、共享、共存的全球发展战略,才能有助于更好地铲除恐怖主义滋生的根源。

    公安部反恐局负责人谈中国反恐措施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6日电(记者徐京跃、魏武)在中哈联合举行反恐演习之际,公安部反恐局副局长赵永琛向中外记者介绍了中国采取的反恐措施。

    中国坚持立足预防,主动出击,高效处置,加强国际反恐合作的原则,从政治、经济、立法、执法、行政等各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工作。

    一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创造条件。通过促进经济的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团结,减少和遏制恐怖主义思想意识的产生和传播。

    二是加强反恐立法工作,为预防打击和制止各种恐怖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刑法作了补充修改,将许多恐怖行为列为刑事犯罪,增加了若干与恐怖犯罪相关的新罪名。

    三是不断加强反恐能力建设。中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部门间合作机制,并在公安部建立了反恐专门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恐怖袭击。此外,许多执法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还制定了处置预案,完善了反恐指挥体系,加强了反恐队伍建设,加强反恐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能够予以高效处置。

    四是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与控制。立法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并颁布了若干有关危险物品管理的法律行政规章,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生物、化学物品等的管理与控制。同时,加强海关、出入境、边防的检查和控制,防止危险物品从境外流入。

    五是加强对群众的反恐宣传教育工作。恐怖势力活动猖獗的地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发动并依靠群众,提高群众的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恐斗争的积极性,预防社会不满成员建立恐怖主义组织和极端主义组织,遏制恐怖主义行为的发生。

    六是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活动。各级执法机关认真开展涉恐案件线索的调查。对已经发生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执法部门认真开展侦查,及时获取证据,依法打击处理。200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外公布了第一批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东突厥斯坦信息中心”宣布为恐怖组织,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头目等在内11名重要恐怖头目骨干认定为恐怖分子。

    七是努力切断恐怖分子的资金来源。中国认真履行《禁止资助恐怖主义国际公约》的义务,颁布了多部反洗钱的法规,建立起一整套新的防范恐怖融资的制度,加强了对恐怖分子融资的监管,防范恐怖主义组织进行洗钱,切断恐怖主义的资金来源。

    八是加强反恐国际合作。中国加强与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反恐合作。中国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已经与该组织各成员国缔结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共同组建起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有效地开展反恐合作。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积极开展反恐磋商和交流,举办反恐理论研讨会。中国和欧盟也开始举办反恐国际论坛,探讨有关反对恐怖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中国边防官员:中哈联合反恐演习体现了高水平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6日电(记者徐京跃、魏武)中国公安部边防局局长陈伟明26日对刚刚结束的“天山—1号(2006)”中哈联合反恐演习发表评论说,这次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之间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首次举行的联合反恐演习,水平和质量都非常之高,展示了中哈两国反恐指挥员协同指挥、联合作战的实际能力,两国反恐部门工作人员高超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以及参演部队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

    陈伟明说,虽然这次演习课目多,协同难度大,组织工作复杂,但中哈双方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实现了真正的联合,演习中反恐特种装备和高科技手段的运用,也为今后在反恐实战中应用高精尖武器装备和先进的侦察、指挥仪器积累了宝贵经验。

    陈伟明说,演习前,双方先后举行了5次会晤,就演习的具体事宜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协商。与此同时,哈方境内的演习组织实施严密,战术动作准确,指挥决策合理,这些都为整个演习的成功举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他介绍说,中哈双方在演习过程中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互相交换情报,共享信息,共同参与指挥决策。“这些做法为今后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反恐部门之间开展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他认为,这次演习以活跃在中亚地区的国际恐怖分子为假想敌,以两国执法安全部门协同围歼为主要作战目标,对两国间的反恐实际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孟宏伟: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斗争面临挑战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6日电(记者徐京跃、魏武)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主席、中国公安部副部长、中方演习总指挥孟宏伟26日在 “天山-1号(2006)”中哈联合反恐演习现场指出,虽然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的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本地区的反恐斗争仍然面临着不容忽视的挑战。

    24日开始的此次演习既是中国执法安全部门第一次与外国相关部门举行的反恐演习,也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中哈两国首次举行的联合反恐演习。

    孟宏伟说,上海合作组织地区“三股势力”活动仍旧猖獗,贩毒等有组织跨国犯罪活动仍然活跃,加强安全合作、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仍旧是上海合作组织的一个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他敦促该组织成员国共同努力,“尽快把本组织的合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朝着更加务实的方向发展,把本组织的合作潜力转化为现实成果。”

    孟宏伟说,这次演习充分体现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高度一致的立场和决心,对于震慑和打击本地区“三股势力”,强化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的作用,探索安全合作的新途径,积极应对国际和地区局势面临的新挑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他表示,上海合作组织自2001年成立以来,致力于防范打击“三股势力”,维护成员国和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在提高本地区反恐能力、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他说,中国政府历来重视与俄罗斯、中亚邻国的关系,积极支持、参与国际和地区反恐合作。中国愿意和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以及所有国家一道,不断深化互信,加强合作,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推动国际反恐事业发展。

    他同时指出,自2005年7月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哈在政治、经贸、能源、安全、人文等各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重要成果,高度的政治互信、坚实的法律基础、有效的互利合作、丰富的民间交往、密切的国际合作,已成为中哈关系的显著特点。

    他说,“这次中哈联合反恐演习的成功举行,正是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生动体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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