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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意见严禁公办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8月28日电(记者 许祖华)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陕西省教育厅等7个部门日前就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对已改制的学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在实施意见中,陕西要求全省各地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着重解决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的“一校两制”“校中校”和“校中班”高收费问题。公办学校凡改制为民办学校的,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否则停止招生。

    此外,陕西省还要求各市切实加强对“示范”“特色”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学校搞超豪华建设、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学校规划建设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经济承担能力相适应,坚持安全、节约、坚固、实用的原则,坚决纠正在学校建设中互相攀比、追求奢华、举债和超规模建设等不良做法。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名义向学生高额乱收费,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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