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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区域治理面积已逾4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9月1日电(记者郭嘉轩)“十五”期间,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金沙江下游及贵州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和三峡库区“四大片”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超过40%,首次实现了水土流失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折。

    长期以来,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长江上中游山丘区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长江流域成为我国七大江河中水土流失面积和年土壤侵蚀总量最大的流域。1988年,国务院批准在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三峡库区等“四大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简称“长治”工程。

    记者在日前召开的“长治”工程第十八次工作会上获悉,“十五”期间,该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万平方公里,完成国家投资17.21亿元。通过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综合治理,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江委副主任熊铁表示,“长治”工程在实施中坚持把坡耕地治理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完成坡改梯10.2万公顷,并配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极大地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条件。治理区人均基本农田面积扩大23%,达到了1.18亩,人均粮食产量提高了54%,解决了200多万群众的温饱问题。同时,各项目区立足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林、果、畜牧养殖业,着力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据调查,治理达标的小流域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49元,比未治理小流域高出47%。

    熊铁同时表示,尽管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但目前长江全流域尚有50多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防治任务十分繁重,人为水土流失还未得到全面有效遏制,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仍然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点,科研、规划和监测等基础工作相当薄弱,水土保持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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