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9月12日电(记者 李菲)记者随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采访团在湖南采访时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湖南省省直69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已全部梳理、审核确认完毕,55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已向社会公布。
据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伯钧介绍,湖南省将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作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各级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进行彻底梳理。采取了“三步走”的办法:由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其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统一的标准,逐项列出行政执法职权;由省政府法制办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初步梳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并就争议事项进行协调处理;将经审核的行政执法依据刊登于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公布对政府,有利于监督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对各执法部门,增加了行政执法在全省的统一性、规范性,减少了行政执法矛盾,理顺了行政执法关系。”罗伯钧说,梳理公布依据,同时方便了公民办事,老百姓要办什么事,清楚到哪个行政机关去办,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目前湖南省直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行政执法依据共有1830部(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职权共5827项,包括634项行政许可;4273项行政处罚;230项行政强制;77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奖励;116项行政确认;482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据了解,近期湖南省将出台《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年内还将出台《湖南省行政执法违法追究办法》和《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办法》,同时健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长效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