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14日电(记者 刘丹)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上海市部分区县中小学校试点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通过这一举措,传统的“学生成绩单”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单”,以促使学生评价体系从“重视结果”向“强调过程”转变。
所谓“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试行)》的日常性记录基础上,学校每学年、每学段(如小学段、初中段、高中段)对学生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瞿钧表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学生阶段性毕业的依据,又是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衡量标准。此次改革是上海市中小学全面探索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又一新举措。
记者了解到,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按一、二、三级指标逐步细化。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方面。
“德”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三方面,其中又被细化为勤奋自强、诚心守法、团结合作、劳动表现等11个考核范围;
“智”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四大方面,其中被细化为学习态度、操作能力、科学探究能力、各学科成绩等8个考核范围;
“体”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和体育学科学习三大方面,其中被细化为体质健康、卫生习惯、健身能力等8个考核范围;
“美”包括艺术活动、美育学科学习两方面,其中审美欣赏、活动表现等项目被纳入考核。
此外,综合评价还将学生的突出表现、特长记录、学业水平考试等情况一一记录。
据悉,为了保证客观、公正,上海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将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管理。明年初,这一改革将在上海全市范围内推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