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日前决定,今年全省城市低保人均补助在去年底的基础上提高13元,达到75元。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与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将达到75元以上,其中常补对象人均补助水平达120元以上。
《意见》同时要求,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须及时退保,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另外,江西省财政厅新增补助资金1500万元,将省级补助总额由6500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崔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