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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两项制度从今年起将全面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5日   来源:人口计生委网站/人民日报海外版

从今年起 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两项制度全面实施

    记者从今天在云南昆明市召开的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全面实施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两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将全面实施。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会上明确提出,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实施三年来,在国内外获得了普遍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将两项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明确要求“积极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经过对近些年来两项制度试点的综合评估和论证,当前,全面推进两项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他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从今年起,两项制度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尚未试点的地方都要普遍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要扩大到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民族自治地区有关规定普遍允许生育三孩的所有地区。

    现在,各地对全面实施两项制度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目标人群的核查、登记、审核工作基本结束。据统计,2006年,奖励扶助制度的惠及人群为185万人,“少生快富”工程的惠及人群为7万人。

    两项制度资金负担以国家和省级财政为主。奖励扶助制度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负担80%,对中部地区负担50%,其他地区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少生快富”工程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目前,中央财政负担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已列入预算,待完成项目审批后,将尽快下达。

    张维庆主任强调,全面实施两项制度,必须在巩固和发扬试点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统一和严格政策口径,加大对两项制度的宣传。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制定下发两项制度实施方案,对两项制度的实施范围、目标人群和奖励标准作了明确界定。这一政策界定是全国统一的,是最基本的,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切实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凡符合国家政策界定的人群,必须获得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奖励资金。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把政策真正交给基层和群众,使两项制度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群众了解具体政策内容、奖励扶助标准,以及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的具体程序,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对制度实施过程和执行效果进行监督。要以全面实施两项制度为契机,大张旗鼓地表彰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传播先进的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婚育新风,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操作,建立和完善以“四权分离”为核心的长效运行机制。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立体联动的原则,把国家公共资金以“直通车”的形式直达目标人群,是当前政府管理改革中一项具有首创精神的制度设计,也是两项制度得以顺利运行的重要支撑。资格确认是整个制度运行的基础和核心、资金管理和社会监督是制度运行的保障,资金发放是制度运行的重要目标。每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质量控制,不能有半点马虎。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下发的两项制度实施方案以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严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准则。各地各单位都要严格照章办事,确保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支持力度,确保两项制度全面高效实施。全面实施两项制度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目标人群二百多万人,涉及财政经费二十多亿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年都要对目标人群进行重新确认,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为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要按照“分工协作、分级负责、运转协调、管理规范、快捷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信息登记、传输、应用、维护、质量控制等制度,健全两项制度目标人群的个人档案,建立进入、退出的动态机制,确保准确、及时、全面地监测并掌握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确保两项制度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四是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步伐,围绕到2010年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工作新机制的目标,以两项制度为主干,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相关政策和资源,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带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应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要推进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等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奖励优惠政策;二是要在实行低保、教育、救助等普惠政策中,建立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三是要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建立有利于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的政策措施;四是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实行优先优惠,建立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五是建立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是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有机统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高度重视,持之以恒,积极推动。(宋绮霞)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后顾无忧

    71岁的云南省晋宁县昆阳镇农民张林和妻子现在每人每年都能领到600元养老金。这笔养老金是政府专门给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发放的。他高兴地说:“养儿子也给不了这些钱。”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85万农村计划生育模范领到养老金,45万农民领到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从今年起,我国将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后顾无忧。

    “年轻带头少生娃,晚年养老有钱花”,这是写在云南农村土墙上的一条标语,也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形象概括。从2004年起,我国开始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以享受年人均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今年,这项制度将在全国普遍实施。

    20世纪末,西部一些地区为了扭转“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现状,推出了少生快富工程。2004年,国家将少生快富工程试点范围扩大。其主要内容是:按照现行生育政策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妇,如果少生一个孩子,并采取了可靠长效节育措施,可获得一次性不少于3000元的奖励。从今年起,这一工程将扩大到政策允许生育三孩的所有地区,包括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

    两项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人口控制方式实现了重大转变,即从“处罚多生”为主转向“奖励少生”和“处罚多生”并举,为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探索出一条道路。

    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许多家庭开始摆脱对男孩的偏好和依赖,实行计划生育的人感到光荣,超生的人感到后悔。自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云南有40多万农业人口家庭自愿放弃再生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过去24年累计办证量的近3倍,一些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也纷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实现了历史上零的突破。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白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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