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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为我国第三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沙10月21日电(记者董峻、谭剑)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日前授予湖南省长沙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是继贵阳、沈阳后全国第三个获此称号的城市。

    湖南省长沙市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期以来,长沙市坚持把加快城乡绿化、发展城市森林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积极改善城乡生态状况,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近5年来,累计投入60多亿元用于城乡绿化美化,规划建设了湘江绿化带、城市生态圈、生态绿岛、浏阳河花木产业带等绿化重点工程,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长沙市林业用地面积62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52.5%;森林覆盖率53.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41%,绿地率37.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42平方米,初步形成了以林木为主,总量适宜、分布自然、结构合理、功能高效、景观优美,森林与文化相得益彰,独特的“山水洲城”城市生态体系。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杨继平同时表示,对于“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今后将进行动态管理,每三年根据标准定期复查一次,加强城市森林建设的与时俱进和健康持续发展。对不合格者要求整改,并视情况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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