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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小学为“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11月19日电(记者李慧颖)福建省70余万在校“留守儿童”将有专门档案和联系卡。“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突发事件,学校必须迅速救助处理,并立即告知其法定监护人和在外务工的家长。

  福建省教育厅17日作出的规定要求,中小学要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和档案制度,学校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福建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留守孩子-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突发事件,要迅速采取适当的救助处理措施,并立即告知“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和在外务工的家长,同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据介绍,目前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约有73.4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的16.3%。近年来,福建已逐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寄宿教育和监护体系,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结合起来,并针对“留守儿童”的实际,开设生存教育、安全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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