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最高人民法院: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坚决依法再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1月7日电(记者田雨 赵仁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坚决依法再审,确保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公正处理。”

    “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对此,肖扬明确表示,要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申诉与申请再审制度。

    他要求,建立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统一协调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上下级法院之间接待处理涉诉信访的分工与职责,防止互相推诿或重复审查;推行再审审查听证制度,增加申诉和申请再审审查的透明度,提高申诉复查效率;引导当事人审慎行使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明确的程序安排,规范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行为。

    据介绍,1978年至1982年,全国法院接待处理涉诉群众来信来访83700件(人)次。2001年至2005年,全国法院共接待处理涉诉群众来信来访2243324件(人)次,上升了近26倍。

    “2006年前11个月,全国法院全年共接待涉诉群众来信来访329897件(人)次,尽管数量上同比略有下降,但仍处在高位运转状态。”肖扬介绍。

    他表示,人民法院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部门,主要就是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和谐因素而设立、而存在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

 
 
 相关链接
· 最高法院正积极推进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改革
· 曹建明:最高法院将统一完善裁判文书制作样式
· 关注民事审判:最高法院要求建立合议庭负责制
· 关注民事审判:最高法院首次提出"司法和谐"理念
· 肖扬:合乎中国国情的民事诉讼模式已基本形成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