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月11日电(岳冠文)湖南省澧县日前签发《澧县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暂行规定》,将建立离任村主要职务干部生活补贴制度。据悉,这是湖南省第一个出台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办法。
据长沙晚报报道,为了解决任职时间较长、目前年龄较大、生活比较困难的离任村干部的生活保障问题,澧县决定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25万元以上专项财政资金,向担任村支书15周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发放每人每年1200元的固定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的具体条件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15年以上;没有享受退休工资和县财政养老保险奖励,也没有办理由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出资的人寿、农保和社会养老保险。
据介绍,澧县目前共有任村党支部书记15年以上、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离任村干部26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