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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污水处理企业每处理1吨污水财政补助1角钱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1月11日电(记者李美娟)为了让市场的力量尽早启动环境保护机制,江西省在提高企业和单位排放污水价格的同时,按照“谁治污谁受益”的原则,污水处理企业每处理1吨污水财政补助1角钱。

    江西省政府近日明确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从2007年起,江西省财政每年将新增0.2亿元,设立环保专项资金。并在“十一五”期间,安排3.6亿元用于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行奖励。

    从2007年起,省财政将按当年实际达标处理1吨污水补助1角钱的标准,安排资金对县级污水处理厂给予奖励。同时将制订措施,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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