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山东省垦利县店子村参加集中养老的刘葵英老人和妻子在村敬老院的“家”中浇花。 日前,山东省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借鉴以往“五保户”集中供养制度的经验,建起乡村敬老院,对村内年龄超过70岁的老人按自愿原则实行集中供养,由子女和村集体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赡养费用。 新华社记者 温浩江摄
1月9日,两位住在山东省垦利县店子村敬老院的老人在聊天。新华社记者温浩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