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月19日电(记者 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召开的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7年福建省物价部门将加强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查处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行为。
福建省物价局局长姜榕兴表示,2007年福建省物价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查处中小学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等费用,高级中学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收取学费,高等学校收取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制订教育收费政策的做法。
据介绍,福建省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学杂费,同时全面清理规范现行农村公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明确学校只能按照“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项目和寄宿生住宿费,取消其他各项收费项目。此外,对高级中学和高等学校收费也制订了明确的规范。
福建省物价部门2007年还将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审批工作,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