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月25日电(记者屈明光、王研)2006年以来,云南省法院加大了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全省三级法院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420件,减免诉讼费1323.2万元。各级人民法院为受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以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介绍,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要么个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要么转移、隐匿资产以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追讨工资、追索劳务费用、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农民工的医疗损害、交通肇事及其他损害赔偿案件日益增多。为确保及时、妥善审理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全省法院贯彻执行。
《意见》对云南法院在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的立案、诉讼指导、审理、执行和加强对农民工的司法救助、加大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欺诈行为和欠薪逃匿的司法建议等都作出了规定。
在这项政策中,云南高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为受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明确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护、人身伤害方面的民事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法推行“速裁”方式,并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
同时,云南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让每一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2006年,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减免诉讼费4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