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6日从青海省卫生厅了解到,青海通过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业务能力建设、扩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覆盖率等四大措施,使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全省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从2000年的65.6岁提高到2006年的70.34岁,6年提高了4.74岁。
2006年,青海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2.8%。和26.91%。。其中,农村牧区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4%。和28.26%。,比2000年下降45.3%和49.4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比2000年提高40.2%,其中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5.77%,比2000年提高43.34%。
青海省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健全。现有妇幼保健机构52所,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834人;乡级卫生院妇幼专干(妇产科医生)496人;村级保健员41684人。县级医院保健机构主要解决高危孕产妇和难产问题,乡级卫生机构主要解决正常分娩和产前检查、高危筛查,村级卫生机构负责宣传动员、产前检查、动员住院分娩。所有中心卫生院和七成的一般配乡卫生院能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孕产妇新法接生率达88.11%。
青海全面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费用采取县级医疗机构500元、乡级200元的限价收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时给予50—200元的补助措施。从2001年起,经济困难的孕产妇住院分娩时,除减免其医疗费用外,还给予补助。至今,已对农村牧区16119名贫困孕产妇给予住院分娩补助,金额达500余万元。全省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和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分别达80%和98.95%,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产褥感染、内科合并症等高危孕产妇的抢救成功率达98%以上。(记者陈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