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在福州务工的江西籍农民工许冬梅(左一)和工友领到“法律援助证”。当日,由福建省司法厅和总工会联合推出的“法律援助证”开始向全省188万农民工发放。持有“法律援助证”的农民工,不用其他证明材料和审核手续,凭证就可向当地工会组织或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