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福建2007年将全面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30日   来源:人民日报

    在1月24日开幕的福建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长黄小晶宣布,福建2007年将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2000多万农村群众。

    福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2004年开始实施,至2006年底,已扩大到36个试点县(市、区),覆盖率达45.57%,实际参合人数943.76万人,参合率为78.55%。

    2006年,福建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对每位参合农民每年补助不低于40元,缴费水平不低于10元。在安溪县,参保农民当年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在300元以上,县级医院住院医药费用500元以上,县级以上或县外医院住院医药费用1000元以上,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额可达2万元。去年安溪县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近86万人,参保率达90.08%,均居全省第一。

    据9个试点县(市、区)运行一年的数据统计,住院补偿金额5814.55万元,住院补偿6.4万人次,人均住院补偿金额约911.7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此外,省委省政府还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列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期3年。截至2007年1月,全省应帮扶的901所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列入帮扶范围。省属医院下派258位卫生技术人员帮扶卫生院,并无偿支持医疗器械设备386台(件);设区市和县(市、区)两级医疗单位共下派5146位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经费376万元,设备1267台(件)。

    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今年福建将提高总筹资水平,继续开展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增派1000多名城里医生帮扶农村卫生院。(蔡小伟)

 
 
 相关链接
· 安徽岳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受农民欢迎
· 2007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 吴仪要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入持续发展
· 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覆盖55.5%农业人口
· 山西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 最高5万元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大降低农村产妇分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