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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四类北京奥运会进口物资可享免税待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3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汪涌、高鹏)海关总署关税司有关负责人31日在此间透露,四类北京奥运会进口物资可享受免税待遇。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口物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向北京奥组委无偿赠送的、用于奥运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北京奥组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用于北京奥运会体育场馆建设,而且与体育场馆建设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模型、图纸、电子文件、光盘等数据方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直接用于奥运会比赛的一些消耗品,如比赛用球等,免征关税和进口关税增值税;对北京奥组委进口的一些其他特殊物资,包括国际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国内不能生产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体育器材,以及医疗检测设备、安全保障设备、交通通信设备、技术设备等,在进境的时候可以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有关管理办法,凭有效担保暂时免交进口税。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有关管理办法暂时免交进口税的物资,在奥运会结束以后必须出境,如果留在境内或者做变卖处理,需要办理正式的入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纳税。

    免税的进口物资的品种、范围和数量由北京奥组委报财政部,由财政部有关部门商议后审核确定。如在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前,物资已经到达口岸,海关可以凭有效担保和北京奥组委的相关赠送文件先行放货,核实后再按照确定的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海关总署:国外及港澳台北京奥运会记者可按规定携带器材出入境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汪涌、高鹏)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31日在此间说,采访北京2008年奥运会及其相关活动的外国记者和港澳台记者,其随身携带进境的采访所需器材,可按暂时免税进口规定办理。

    这位负责人介绍,外国记者来华采访,首先要到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办理器材的确认函,入境时凭确认函和签证办理通关手续。香港、澳门记者进境采访,应首先到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或者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办理器材的确认函,入境时凭确认函和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通关手续。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港澳记者也可以凭北京奥组委的确认函办理通关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台湾记者到大陆采访,首先要到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机构,如香港中旅社、或澳门中旅社、或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或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办理器材确认函和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关证件,然后办理通关手续。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台湾记者,也可以凭北京奥组委的器材确认函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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