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2月23日电(记者周芙蓉)贵州各级水利部门积极探索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过去,由于贵州水利行政执法部门对建设项目执行水法规的监管不到位,有的建设项目未办理取水许可,任意取用水资源,河道管理范围内有的建设项目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就擅自建设,有的建设项目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有的不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建立良好水事秩序,贵州水利行政执法部门重点查处了六枝特区大用镇、赤水市官渡镇行洪障碍案,六盘水市水黄公路侵占河道案,桐梓县湾塘水电站违法建设案等案件,对三板溪水电站、崇遵公路建设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十五”期间,全省共查处河道案2078起,水工程案667起,水资源案686起,水土保持案801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8.24万元。调解水事纠纷1178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2.8万元。
各级水利行政执法部门还积极探索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黔东南州水利局积极配合州人大对重点项目执行水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黔南州水利局采取州县水政监察队伍联动的方式,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贵州将建立起统一、协调、便民、高效的水行政许可实施体系,科学、合理、民主、高效的水事纠纷处理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