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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出台规定清理“乱评比”“乱表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3月3日电(记者赵仁伟)针对当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过多、过滥的问题,山东省日前出台规定,决定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任务,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监察厅等部门起草的《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其中规定此次清理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省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所清理的项目范围主要有:党政部门共同主办、由政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项目;国家及省政府各部门主管的报纸、杂志等举办的项目;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组织自行举办或受政府部门委托举办的项目;工商部门注册的法人机构受政府部门委托举办的项目。

    山东省要求,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并上报批准后实施。以下项目将予以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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