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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干部被"带病提拔'初始提名人将被追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3月4日电(记者王立武)安徽宣城市近期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责任制实施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干部在提拔使用后,如发现提拔前有严重问题的,初始提名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根据宣城市委组织部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责任制实施办法》,市委常委会在研究干部任用时,首先听取提名推荐情况的汇报。初始提名责任人将受到责任追究的,包括以下五种情形:推荐提名人选在提拔使用后,发现提拔前有严重问题的;推荐者搞假推荐、人情推荐、许诺推荐,或搞权钱交易的;党委(党组)、党委工作部门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或明知推荐人选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和资格,仍然推荐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意见不一致时,负责人以个人意志强行推荐的;组织部门因主观原因造成失察、失真推荐的,根据初始提名责任人的责任大小、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程度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该《办法》同时规定,干部初始提名必须采用书面署名形式。单位党组织或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时,须认真填写《选拔任用干部推荐提名表》,包括提名理由、任职意向等,并作为初始提名责任人。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班子配备需要,经集体研究提出干部拟任人选的,组织部的主要领导作为初始提名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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