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3月23日电(记者王民)23日,河北省183家企业因在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工作突出,被授予“2006年度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据了解,2004年下半年以来,河北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民主融洽、诚信公正、互利共赢、稳定有序、协调发展”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总体标准,制定了A、AA、AAA级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具体标准,三级标准层层递进。和谐企业的内容包括企业和职工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等;二是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集体合同、厂务公开、职代会、工资协商、劳动争议调解和工会组织建设等制度;三是涉及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四是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和健康发展的内容。今后,将定期对已经被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不达标,将被摘牌。
据介绍,河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两年多来,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非公企业参加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分别达90%、80%以上,强化了经营者以人为本理念,促进了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保护;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河北省已经分别命名了AAA、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25家、1008家和4627家。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遵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思路,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和谐,能够实现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