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凡是在深圳就业的外来农民工,2006年期间,只要参加过技能培训就可按照技能等级获得100元至800元补贴。据介绍,此次可享受培训补贴的农民工总量为15.6万人。
该《办法》明确规定,凡持有非深圳市公安局签发的农业户籍身份证、在深圳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持有深圳社会保险卡的农民工,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自愿参加过符合办法规定范围的技能培训的,都可在今年3月30日之前,通过组织其开展技能培训活动的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等代其申请技能培训补贴,最高补贴可达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