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农林厅获悉,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百姓吃得放心,从今年起,江苏省将根据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首次划分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将不得种植蔬菜。
据省农林厅介绍,部分地区由于大气、土壤、水体受到污染,在这些地区如果种植农产品的话,有毒有害物质有可能进入农产品内,并最终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产地安全标准,并导致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对于这些禁区的管理,相关人士表示,禁止生产区划定后,不得改变耕地、基本农田的性质,不得降低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农业部门还应当在禁止生产区设标示牌,载明禁止生产区地点、范围、面积,禁止生产的农产品种类、主要污染物种类等。“如果这些区域通过整改,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并符合相关标准的,我们也可以进行调整,允许种植蔬菜等农产品。”
据悉,江苏省农林部门已着手在全省农产品产地设置监测点,监控当地产地安全状况,“监测点主要设置在工矿企业周边的农产品生产区、污水灌溉区、大中城市郊区农产品生产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等这些敏感度比较高的地区,监测点主要对当地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监测,一旦被发现超出警戒线,就要被列为禁区。”(储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