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999年1月5日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挂牌成立8年来,海关缉私警察立案侦办各类走私犯罪案件10415起,案值1321.4亿元,涉嫌偷逃税522.8亿元,有效规范了进出口市场经济秩序,为海关税收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据介绍,海关缉私警察常年战斗在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执行海关监管任务第一线,他们忠诚捍卫国家利益,无私无畏地与走私分子进行斗争,做出了突出贡献。1999年来,他们先后破获了一大批涉税和非涉税的走私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打击行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仅2006年,海关缉私警察就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1139起,案值135.5亿元;查获走私行为案件6503起,案值17.7亿元;查获违规案件29263起,案值200.4亿元。
据了解,海关缉私警察依照《海关法》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海关打击走私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各项任务,主要职责包括: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此外,海关总署缉私局还承担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缉私警察职责范围涵盖了走私犯罪侦查、海上缉私、走私违规案件查处、缉私情报、国际执法合作等多项职能。
海关总署缉私局负责人介绍,缉私警察组建后,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迅速开展打击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活动的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侦破了厦门“420”、汕头“815”专案等一批大要案,摧毁了一批长期盘踞一方的重大走私犯罪团伙。
这位负责人说,缉私警察成立后的1999年,海关税收从1998年的879亿元,增加至1590.7亿元,增长了81%,到2006年海关税收已达6104.2亿元,实现连年大幅增长。同时,由于加大了对成品油、纺织原料、钢材、汽车、通讯器材等重点商品走私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市场价格恢复到较合理水平,国内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外,截至2006年底,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查各类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116起,共对308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许跃芝 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