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中国将在2007年年底前在所有城镇收缴污水处理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4月2日电(记者刘铮)为促进环境保护,中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城镇收缴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收费标准,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在规定期限内收缴垃圾处理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显示,中国将动用价格杠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推行“谁污染谁付费”。

    “光靠教育不能完全统一认识,需要经济杠杆。”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在会议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水污染处理费将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等,并为其运营提供费用,让江河变干净。

    “污水处理厂不能晒太阳。”陈德铭说,现在一些城市建了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经费不足和网管不健全,许多没有真正发挥效用,污水还是直接排放。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提供的情况显示,目前中国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费严重偏低,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55%,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0.67元,仅相当于处理成本的67%。其他600多座城市大多数没有建污水处理厂,许多城市没有征收污水处理费。

    在城市垃圾处理方面,陈德铭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填埋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垃圾要分类、再利用,可以焚烧的部分焚烧,这些都需要费用。

    陈德铭透露,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的金额与排放量相关。收费权在地方政府,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但要对低收入群体给予补贴,不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

 
 
 相关链接
· 山东: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 5家地方政府遭批评
· 李成玉:07年河南将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 江西:污水处理企业每处理1吨污水财政补助1角钱
· 厦门:污水处理使用 废水综合使用 雨水收集使用
· 甘肃斥资14亿治理黄河污水 水质稳定并逐年改善
· 未来15年广东东莞将投入60.9亿元建污水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