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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对所有新建建筑工程征收“节能基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4月22日电(记者 王丽)为有效促进建筑节能,贵州省政府日前出台一项规定,所有新建建筑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须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使用新型建材并达到明显节能效果的工程,竣工后将退还基金。

    据了解,我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比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新建建筑高3倍左右,至今全国节能建筑竣工面积仅占城镇建筑面积的2%,而墙体材料革新缓慢是导致建筑能耗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贵州省政府日前出台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从今年4月份起,省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须缴纳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围墙等按所用标准砖量以每块0.04元的标准预缴。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达到50%以上的,工程竣工后将按比例清退专项基金。

    这项办法规定,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具有节约土地、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和改善建筑功能、促进建筑节能的建筑材料。贵州省建设厅总工程师高国富说,征收的基金将重点支持现有落后建材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的生产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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