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4月30日电(记者 褚晓亮)吉林省纪委监察厅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舒兰市公安局违规违法办案等三起严重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进行公开通报。
通报指出,在处理温州商人赵某夫妇与舒兰市商人赵德富的商务纠纷案件中,舒兰市公安局在未取得赵某夫妇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以涉嫌诈骗、侵占罪,对二人刑事拘留。舒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俊峰等人违规违法办案,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错案。此案牵涉到的舒兰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已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大安市农机监理站副站长李建国等人,严重违反吉林省有关部门关于严禁收取农机审检费、农机驾驶员考试收费等规定,违规收取审检费、喷号费和照相费等,共计44万余元,并越权收取驾驶员考试费227万余元。目前,李建国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撤销副站长职务,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了依纪依法处理。
会上还通报了图们市个别干部和单位侵害外商利益案,目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关部门正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