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5日电(记者勿日汗)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最近开始对蒙古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据了解,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首次对蒙古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05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正式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有力地促进了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此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是这一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据介绍,目前内蒙古各地人大常委会已开始对当地蒙古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执法检查组在本月将对赤峰、通辽、乌海、巴彦淖尔市进行重点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内蒙古各地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基本情况、蒙古文字新闻出版工作情况、党政机关公文蒙汉两种文字并行情况、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农牧民蒙古语科技培训现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