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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为重点优抚对象构筑生活住房医疗“保障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6月9日电(记者 朱薇)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重庆近年来通过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房资金补助制度、医疗补助制度等系列措施,全力为重点优抚对象构筑一张生活、住房、医疗的“保障网”。

    据了解,重庆现有优抚对象102万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13.7万人。在生活方面,重庆先后10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平均增幅20%以上,2006年全市优抚对象享受抚恤补助金达4亿元,比1997年增长9倍。同时重庆还在全国较早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06年,最低月定补助金达255元,比1997年增长16倍,该标准位居中西部第一、全国第六。

    “1999年起,重庆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建房资金补助制度,先后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广大群众义务帮工98万多次,新建、扩建、维修房屋89万多平方米;帮助4200名居住在岩洞、窝棚的重点优抚对象和1100名三峡移民喜迁新居。”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袁天长说,目前,重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和住房难基本解决。

    此外,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题,重庆自1999年起在全市建立优抚医疗门诊780个,设立医疗基金120个,形成优抚医疗网络,并先后为11万名优抚对象减免和补助门诊医疗费1100多万元。2003年,重庆正式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为全市患癌症、长期卧床的1.2万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建立健康档案,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余万元。2005年,按照政府补助和个人负担、普遍优待和重点照顾相结合的原则,重庆率先在全国建立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制度。各级医院为优抚对象减免门诊、住院、床位、检查等费用1200多万元;12万名优抚对象每年享受医疗补助金3600多万元。

    重庆还将12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免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报销医疗费200多万元;各区县还将享受以上救助后支付医疗费仍很困难的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累计发放2000多万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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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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