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政向中西部19个及东部4个省(区、市)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93.96亿元。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明确要求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0%,考虑到参保农民增加较多的情况,在结算上年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采取100%预拨当年补助资金的方式,并将农业人口50%以上的市辖区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另外,中央财政分别按照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和4元的标准,向中、西部22个省份拨付了2007年城市社区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0.33亿元。(许志峰)

中央财政拨付2007年第一批新农合和城市社区公共卫生补助资金
财政部20日发布消息,中央财政已于日前分别拨付了地方2007年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和2007年城市社区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这两项补助资金分别为93.96亿元和10.33亿元。
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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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06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并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70%以上的市辖区和福建、山东、辽宁、江苏、浙江、广东等东部省份纳入补助范围。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试点补助资金达到42.7亿元,相当于去年的7.9倍。地方财政也按照规定提高了补助标准,其中大部分地区由每人每年10元一步提高到20元,有困难的区也要在两年内提高到20元。
让支农的阳光更灿烂——公共财政扶持"三农"综述
2006年,农民从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中直接受益的比重达到38%,比2002年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国家对“三农”每投入100元,农民直接就能装到兜里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