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6月21日电(记者俞俭)增加重大疾病救助病种、降低“起付线”、提高救助额度、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武汉市21日起调整大病医疗救助政策,以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
武汉市2005年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对部分患重大疾病的贫困群众起到救助作用。但由于贫困群众支付能力有限,受起付线、按比例救助、事后救助和病种限制,贫困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仍相当突出。
据介绍,此次调整救助政策,一是扩大医疗救助病种范围,在原有6大病种基础上增加6个病种;二是降低医疗救助起付线,由原规定的2000元调整为1000元;三是提高救助标准,对患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12种重大疾病之一的救助对象,当年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到2000-8000元,原定6个病种救助额度提高了一倍;四是农村五保对象基本定额医疗补助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20元,并资助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参加当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五是简化医疗救助审核审批手续,审批时间从过去的30天压缩为5天,同时改进医疗救助方式,实行一次性救助和分期救助。
武汉市政府要求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将“五免”“六减”普通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对象,做到“应救尽救”;财政部门要按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确保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