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刘铮 姜雪丽)库尔勒香梨、涪陵榨菜、安溪铁观音、佛罗里达州柑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26日透露,目前已有250多件地理标志商标在我国获得注册。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我国确立了用商标法律制度来保护地理标志的体制。”李东生在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工商总局联合举办的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上表示。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李东生说,地理标志所有人只要符合注册条件,按照商标申请注册程序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查,即可获得地理标志专用权。借助于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可以便利地在其他国家注册。
工商总局提供的情况显示,我国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有关议定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有关商标的国际条约。
2001年以来,我国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四个层面依次完成了新一轮商标法制修改,吸收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则,使我国商标法规与国际规则相协调。
“对农副土特产品来说,最值得也最需要保护的是标示其地理来源的地理标志。”李东生说,目前已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绝大多数使用在农副产品上。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促进我国农副土特产品走向产业化的需要,是开辟国际市场的需要。
李东生说,各级工商部门不断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查处了侵犯地理标志案件近300件,维护了地理标志注册人、广大农民及农村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