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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全国14个劳教所开展戒毒康复工作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6月26日电(记者郭立)司法部26日在重庆举办禁毒宣传教育大会。据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介绍,1年来,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的14个劳教所开展了戒毒康复工作试点,陆续接收、管理、矫治了一批自愿戒毒康复人员。

    据了解,1990年以来,全国劳教系统累计收容戒毒劳教人员72万人。去年,针对吸食海洛因者复吸率较高的问题,国家禁毒委提出,依托强制戒毒所、劳教戒毒所,通过改建、扩建、新建,建成一批综合性的戒毒康复场所,利用现有的戒毒资源和教育矫治条件,接收自愿戒毒康复人员,采取不同于管理教育劳教人员的方式,通过有效的治疗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戒毒、治疗、康复、劳动、就业指导一体化,不断提高戒毒效果。

    陈训秋说,吸毒人员不仅是违法者,也是病人,是受害者。要坚持以人为本,对他们进行教育、感化,利用综合矫治手段,从脱毒、康复、防复吸、社会帮教等环节入手,努力提高他们的戒断巩固率。开展劳教戒毒康复工作是当前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大紧迫任务。要紧紧抓住海洛因复吸这一顽症痼疾,推动戒毒康复工作取得新实效。加快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确保国家投资建设的试点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尽早发挥作用。利用现有的劳教戒毒场所,创造条件开辟康复区域,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接收、安置更多的戒毒康复人员。加强分类指导,对劳教戒毒期满后自愿留下的人员,积极提供场所,为其康复创造条件;那些无家可归、社区难以安置或感染艾滋病等多种疾病的劳教戒毒期满人员,尽可能动员其留在康复中心,绝不能放弃管控救助。保障康复人员的权益,给康复人员更多关爱。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培养康复人员的生存、自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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