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7月21日电(记者叶超、姜辰蓉)青海省政府日前出台政策,采取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贷款差别利率等措施,减轻节能减排企业的成本压力;同时,通过实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超定额用能加价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等措施,增加节能减排工作中执行不力企业的成本。
青海省副省长马建堂说,青海省的做法目的是让企业认识到节能减排工作可以成为追求利润的一种方式,摒弃以前越是节能减排利润就越是受到损害的旧模式。这一政策摆脱了以前总是以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手段推动节能减排的老做法。
目前,青海省能源利用效率仅为2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根据规划,2010年青海省万元GDP的能耗将比2005年下降17%。另外,在全省工业产值年均增长20%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增长将控制在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