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7月23日电(记者田刚)四川省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全面深化“一岗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头上,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抓安全的工作局面。
四川省提出的“一岗双责”工作思路,即每个领导岗位上的干部,都要同时对本岗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以此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各级政府及部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为落实责任,四川省还将继续坚持实施重特大安全事故述职检查制度,凡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或连续发生5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到省政府述职。
据成都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成都市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先后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35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