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记者 程义峰、李铭)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法制办了解到,2006年首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29件,通过行政复议,维持原判的案件占77%,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案件占近23%。
据北京法制办主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介绍,1999年《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随着社会各界对这一制度认知的加深,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申请数量呈快速上升的趋势。以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为例,2003年受理了193件,2006年受理了356件,2007年上半年已接到180件受理申请。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全面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支持力度。今年4月29日北京市政府新的行政复议接待室正式揭牌,全市有9个区县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全市初步实现了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认证、岗位培训规范化,目前已有383名行政复议人员通过首批资格认证。
据记者调查了解,首都各区县行政复议案件绝大多数集中于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如房屋拆迁、交通执法、治安处罚等。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摸索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工作方法,如朝阳区法制办建立了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海淀区法制办建立了案前化解制度、听证制度;密云县与北京大学进行的“区域法律治理试点”项目等。通过这些做法,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努力缩短了办案时间,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