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8月11日电(记者吕福明)山东省国资委负责人近日表示,从现在开始,禁止以职工资金为主要来源的持股会或民营企业或个人投资入股省管企业主业,山东省国资委对这类项目将一律不予批准。
据介绍,部分国有企业前些年成立了一些以职工资金为主要来源的持股会或民营企业,并以持股会、民营企业或个人名义投资入股本企业主业。山东省国资委认为,这种入股形式虽然对调动职工积极性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带来的问题比较严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企业发展决策受到制约;内部关联交易造成利益转移,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集团公司与持股会、民营企业之间职责不清,越权行使决策权,甚至代替承担了资金筹措、生产投入运营等事项。
在日前举行的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山东省国资委明确表示,对持股会、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入股主业问题要进行清理规范,研究可行办法促使其尽快退出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