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费
帮助前期遭受台风和洪涝灾害的省份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卫敏丽)记者从民政部获悉,27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1.6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费,帮助前期遭受严重台风和洪涝灾害的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和山东5省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8月9日至12日,山东东部和南部出现持续降雨天气,形成较大范围的洪涝灾害。8月19日,今年第9号台风“圣帕”在福建惠安登陆,受台风影响,福建、浙江、江西和湖南相继出现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山洪暴发,城镇被淹,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及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协助开展救灾工作。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组织民政、交通等相关部门深入灾区,察看灾情,调运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目前,受灾群众已得到初步安置,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救灾资金如何送到群众手中

中央救灾资金,即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新灾应急救助资金,用于帮助解决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临时吃、穿、住、医等,其中包括采购储备救灾物资;二是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用于帮助解决特大自然灾害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另外,还安排部分因灾临时困难救助资金。6月15日以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66亿元,主要用于新灾应急救助。待灾情初步稳定、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估后,中央财政再统筹安排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财政部农业部紧急下拨5000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农业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21日说,财政部、农业部日前紧急向吉林、辽宁、江苏、四川、湖南、湖北、河南等7个遭受严重干旱洪涝的省份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
同时,向安徽、江苏等重灾区下拨1010万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专项经费,以支持重灾区搞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各遭受洪涝灾害省份用好救灾资金 开展抗灾自救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安徽、重庆、四川、湖北、河南等地相继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特别是淮河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人民生命财产及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为支持各地抗灾救灾,6月15日以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66亿元。各地用好救灾资金,开展抗灾自救。
交通部向公路水毁严重的省份下拨抢修资金2900万
近期,全国许多地方遭受暴雨洪灾,导致公路、桥梁设施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近日,交通部结合各地公路受灾损失以及提交的资金补助请示,向遭受公路水毁严重的安徽、四川、重庆、河南、陕西、湖北、湖南等地下拨了今年第二批公路水毁抢修补助资金共2900万元。同时,交通部已派出工作组赴安徽、四川、河南,现场指导公路抢险和救灾。
中组部今年向受灾的19个省区市下拨党费2030万元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省份先后发生了洪涝和雪灾、风暴潮、地震、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了体现党中央对奋战在抗灾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广大群众的关怀,中央组织部先后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2030万元,用于帮助受灾地区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修缮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