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 董峻)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近期将组成4个检查组,于9月上旬分赴新疆、甘肃、内蒙古和山西等地,开展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生态恢复与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29日在检查启动会议上说,我国有174万平方公里的沙化土地,在沙化土地范围内,实施了许多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开发、开采工程项目。沙区的开发项目,特别是采矿、挖煤、采油、采气,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严重,致使地表塌陷,地下水位下降,生态环境恶化,若不严加保护和建设,将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存环境,严重威胁生态安全,严重阻滞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区域经济发展也难以为继。
据祝列克介绍,此次检查活动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已经明确的相关规定展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各地贯彻落实防沙治沙法和治沙决定的总体情况;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在立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情况;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治理的情况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情况;沙区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情况及沙区大型企业生态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祝列克表示,我国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期间要实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到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沙区是我国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实现这些目标,加强预防、防止造成新的破坏是根本措施。开展这次检查,目的是了解沙区开发建设项目对沙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加强沙区生态保护和恢复的有效对策,从根本上实现源头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