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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9月13日电(记者 郭立)13日上午,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重庆开幕,来自中国和东盟十国的法学法律界的200多位代表,共同探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各国法制建设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于9月13日-16日在中国重庆市举行,会议期间,将就以下专题进行讨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律制度之比较、中国-东盟各国在法律实务领域的合作。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说,近年来,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双方高层交往密切,各层次对话与磋商富有成效。去年10月签署的《中国-东盟纪念峰会联合声明》揭开了中国-东盟关系史的新篇章。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化物贸易协议》正式实施,7000多种商品开始全面降税,双边贸易额去年达到1608亿美元,同比增长23.4%。今年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正式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又向前迈出关键的一步。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倡议并发起,于2005年在广西南宁举行了首届论坛,并通过《南宁宣言》。这一论坛由中国和东盟成员国轮流举办,去年的第二届论坛在越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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